丽丝把餐盘上的一扫而空,神振作起来。女仆带来衣服给她换,虽然不像之前她参加女公爵晚宴时穿的衣服那么正式,却也是一上社会淑女才会穿的衣裙。
丽丝曾经听说过,有些贵妇人就是这么吃早餐的。丽丝以前住过的旅店房有时也有这类的服务,但她从来没享受过这些,都是早晨起来抹一把脸,就跑去跟师父练武,练一圈儿之后,再回来狼吞虎咽地吃饭。这次难得能享受到这待遇,她还有小兴奋。
在丽丝的想象里,雷切尔伯爵的主人应当是一位看起来非常严肃的老者,怎么也没想过,那居然是一位比伯爵还要年轻的夫人。
第30章 地祭司。
虽然西尔维也没能生孩,但这对她来说反而是好事——照西菲利克斯的风俗和法律, 公爵死后,她可以继承他的全财产和衔,成为西菲利克斯的女公爵,到时
一天中的大分时间,奥莉薇总是一个人待着。其实她没有多少自己的时间, 但当她能自己掌控思绪的时候,她会想起她还是少女的时候。那时她住在王都郊外的别墅里,每天应付完了家教师, 就跑到外面去玩,在玫瑰园摘玫瑰, 还要小心刺儿扎手。她最喜的是社季, 虽然当时她还没到社的年龄, 但每当社季时, 她那已经嫁的西尔维都会从西菲利克斯回到王都来看她,还会送她各各样好玩的礼。
至于她上着的饰品……丽丝绝对不会认错,那就是女公爵要求她找的那珠冠。
丽丝心里这么想,嘴上倒是什么都没说。女仆将她带到一间会客厅,丽丝就在那里见到了雷切尔伯爵的“主人”。
奥莉薇最喜自己的大, 认为她又温柔, 得又。在家里时,父亲昆特伯爵也常念叨她, 说她运气好,嫁得好。菲利克斯公爵年纪不轻, 却也是个风度翩翩的男。虽然之前结过一次婚, 但前妻已死又没留孩,也就不算什么缺。
奥莉薇·昆特, 现在的名字叫奥莉薇·雷切尔。
如果不是那珠冠,丽丝大概还没那么容易得结论,不过这张面孔加上这珠冠,给丽丝提供了一个看似不太可能的答案:
她每天在园里待着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, 最好别超过半小时。如果哪一天她停留的时间稍微了一, 女仆就会言提醒:
当然,珠冠这东西本来就应该被在上。可它原本的主人已经死了,雷切尔伯爵对着妻声明要留着这东西睹思人,转却会把它送给别人。这样看来,雷切尔伯爵未免也太过分了一。
“您该回去了。”
无论在什么况,早饭必须要吃饱。这是丽丝当年跟罗姆在一起学到的第一课。这里提供的早餐比旅馆里一般提供的那更讲究些,香和熏的品质更佳,还有蘑菇和蔬菜搭,哪怕只是荷包,也被一丝不苟地煮成完的圆形,加上面包托底和味的酱。
等等……
这位夫人的面容让丽丝觉熟,当然,她与她还是第一次见面,不过丽丝敢打赌,自己从前一定是见过与她相貌相似的人。可那到底是谁呢?
这珠冠原本的主人……真的死了吗?
穿上这么一衣服,恐怕见过雷切尔的“主人”之后,不容易逃跑啊……
“您就是……菲利克斯女公爵的……妹妹?”
没过一会儿,女仆就端着一个大银餐盘过来了,看这意思,确实是打算让她在床上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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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照丽丝原本的想象,她总以为这东西应当是被端端正正摆在哪里的玻璃柜中装饰,要么就是和其他珠宝一起藏在什么宝库里。怎么也没想到,这东西此时竟是被在一个女人的上。
看着前这位夫人,丽丝心中突然产生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想法:
这位夫人相貌极为媚,肤如玉一般没有瑕疵,白得近乎透明,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光。她上所穿的华服形制与一般贵妇的衣裙不同,更像是圣职者的圣袍,上面用金线绣着古怪的纹样,看起来并不仅仅是装饰,不知究竟有何用途。
她在这座没有窗的建筑中已经生活了十多年。除了后面的园以外,她不曾到过外面。园非常小,围墙却足有三米,站在里面只能见到一光, 还有小小的一方天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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