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本以为她会得到幸福,至少也是跟幸福差不多的东西。没想到她嫁到北地之后,还没到三年就去世了。雷切尔伯爵称她是因为不适应北地的气候生病而死,北地路途遥远,我也没有办法查证。
“我明白。”
骑士。”
雷切尔伯爵是佣兵公会的主人,有谁会傻到通过想要佣兵公会找人,去佣兵公会的主人家里……找东西?
“你要知,我的势力并不比佣兵公小,倘若你违背誓言,我可以保证让你死得不那么痛快。”
倘若丽丝再年几岁,或许她会提,要回去考虑一再说。不过此时她只有十七岁,一无所有,血沸腾,最害怕的就是错过机会:
“现在我们可以谈谈我要你办的事了——我要你去到北地,在雷切尔伯爵的家里,替我找一件东西。”
第24章 附甲胄。
在女公爵讲着这些故事的时候,丽丝一直静静地听着。如果只是一般的委托,女公爵其实没必要把整个故事完全讲一遍。但丽丝听着这故事,意识到她是特意讲给她听的。
方才那张的气氛此时消失不见,女公爵的神也变得从容:
女公爵了:
“珠冠?”
贵族的谱系是一门复杂的学问,丽丝对贵族的姓氏完全不了解,但雷切尔伯爵这名字如雷贯耳,即使是丽丝也知得一清二楚。听了这名字,就明白女公爵为什么不肯委托佣兵公会。
少女与前的妇人相望,许了最诚挚的诺言:
“我答应您。”
女公爵还在继续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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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是我从前送给我妹妹的礼。我妹妹比我小十二岁,得非常丽。她嫁给雷切尔伯爵时,我已是公爵夫人,于是我命工匠制作了那珠冠送给她。那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,和她极为相。”
不知过了多久,女公爵移开了目光,重新坐来,喝了一茶:
女公爵的语气带来一压迫,丽丝也站起来,咽一唾,举起了手:
“我相信你。”她说。
“公爵殿,我一定替您取回珠冠。
或许是因为女公爵平常并没有可讲的人,此时不吐不快;或许她是为了唤起丽丝的同,为她的承诺加上一份保险。无论如何,此时此刻,她们不是佣兵和女伯爵,她们只是女人,女人和女人之间,总是更容易互相理解。
“你要向我立誓,决不把在这里听到的事告诉别人,更不能报告给佣兵公会。”
说起妹妹,女公爵的表变了,声音也显得低沉。她似乎追忆起某些好的时光,又好像在为那些已经消失的时光到痛惜。
女公爵知丽丝会答应,她这个人不喜被拒绝,跟人谈判时喜一次提对方完全无法抗拒的提案。这样固然会多许多费,但她并不介意这些。
佣兵的誓言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效力,一般来说,普遍认为他们是毫无德观念的一群人,背信弃义是常事,不该对他们的誓言抱有太多期待。女公爵看着她的睛:
“我发誓。”
此时她向前一步,地盯着丽丝:
女公爵许了庄严的承诺,对于像她这样的大贵族来说,既然了严肃的承诺就不会轻易更改。女公爵摆了条件,看向丽丝,等待着她的回答。
女公爵一直看着她,似乎在评估她的可信度。丽丝一动不动,就这样由着她看。时间仿佛凝固在此刻,连空气都开始变得沉重。丽丝想要大呼,但她控制住了自己。
“我要你找的东西,是一珠冠。”
我非常思念她,于是向雷切尔伯爵索要那珠冠,希望睹思人。他却声称那是他妻宝贵的纪念品,不肯归还给我。如今我年纪大了,力不如以前。早已经不想再和他纠缠我妹妹的死因,只想要回珠冠,为此我可以付一切代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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