莉娜摇摇,不说话,
丽丝听见他松,不免喜望外:
“两枚金币。”
罗姆不打算问丽丝这钱是哪来的,钱就是钱,永远没有固定的主人,哪怕这钱是她偷来的,也跟他没有关系。不过他既然收了这枚金币,也就意味着他当真要收一个女徒弟了。
他刚要张拒绝,莉娜却先开了:
“没关系,我可以和你一起佣兵去打仗。”
没错,是真的。
她来到罗姆的面前,再一次地向他提请求:
“以后你要是反悔了,我是不会把钱退给你的。”
罗姆吃惊地看着手掌心里的金币,条件反地拿起来放嘴里一咬。
他看了她一:
上午她到房东太太那里去的时候,曾经拿了一枚金币放在袋里,这会儿她还没来得及把它拿去。这时候她把那枚亮晶晶的金币掏来,放在了罗姆的手掌心里:
虽说酒馆快要关门了,今天还是要开业。休利特计划着要在这一个月把地窖里储藏的酒全卖光,在酒馆门打了限时优惠的广告。女侍们也都打起神来,决意要在这最后的一段时间尽量多赚一小费,好能想法熬过之后找不到工作的日。
丽丝:
对这一,丽丝早有觉悟:
在没接到什么任务的况,两个金币大概是罗姆半年的收,即使对于像罗姆这样有名的佣兵来说,这也可以算得上是一小笔钱。以他的名声来说,收两枚金币作为拜师的佣金,称得上合理,甚至可以说是很便宜了。不过罗姆可以笃定,前这小女孩拿不这么多钱。
“请答应她吧。”莉娜对他说,“酒馆最近要关门,这孩很快就要无可去了。”
丽丝沉着应对:
“我知。”
“请收我弟,教我学剑。”
如今她也只能相信那位神明的预言,相信前这个佣兵的命运与她有所牵连,与他同行,可以让她安全地大到十七岁。到了那时候,她就成年了,有足够的力量去生活,也有足够的智力决心,到底是否要成为未来之神的信徒,或者脆全靠自己走完余的人生。
没想到丽丝的睛却一亮起来。
不死罗姆没想到丽丝会再一次提这样的请求,不免转过,很认真地看她。上回她提起的时候那么轻易放弃,让他错估了她的决心。这女孩的睛很亮,形很灵巧,从罗姆的光来看,她应当适合学剑。不过他一个四十岁的大男人,收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徒弟,想也知会有很多麻烦,他可绝对不能答应。
“这是定金,剩的一半等您开始教我的时候再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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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实是个小孩。当遇到这样的难事时,她一办法都没有。
说他这么一个佣兵,不该期驻留在这么一座没有战的城市。丽丝原本以为他是被莉娜迷住了,但仔细观察,他对莉娜的追求似乎又没有那么猛烈。或许他只是想要在一次以命相拼之前,找个地方稍微休憩,和酒馆女侍调调。无论如何,他一向都是女侍们最喜的那客人:相貌英俊,不惹麻烦,给小费的时候手大方。因此,当他来到这里,她们全都聚拢到他的周围。
谈话谈完了,收拾了东西准备开门。丽丝抬起睛去看莉娜,只见莉娜一不笑,丽丝还从来没见过她这个样。莉娜与休利特之间的关系很难形容,丽丝相信他们是知己。
“有些话我要提前说好。”罗姆说,“我是个佣兵,居无定所,经常要去打仗,不能期停留在一个地方,你了我的学徒,也要跟着我东奔西跑。”
开门没多久,不死罗姆就到了。
“莉娜,酒馆没了,你以后怎么办?”
前两天,丽丝没特意往不死罗姆那边凑,她不好意思。
“我想若是‘不死罗姆’的学徒,应该不会有人想到要去特意检查他的别。”
作为一个佣兵,罗姆有自己的生存法则,其中最重要的一条,就是绝对不能放过已经放在手掌心里的钱。
这可让罗姆为难了,他喜莉娜,不愿意直接拒绝她的请求。可要让他收一个年幼的女孩学徒……这事实在是麻烦极了。他想了想,对丽丝说:
“看在莉娜的份上,要我收徒,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。不过我是个有名的佣兵,想要我学徒的人不知有多少。我可以同意收你,但学费可是一也不能少的。”
他把钱自己的袋,又看了丽丝一:
“这是当然,只要您能收我就好。”
罗姆决定要说一个她绝对付不起的数字,以便打消她那不切实际的幻想,但这数字又不能过于离谱,以免让她们看他是在故意刁难。他想一想,说了那个数目:
“虽然佣兵没有任何门槛,但是佣兵工会不要女人,没有人会雇佣女人当佣兵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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