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是在沈问秋上有他在意的事,他都会忍不住去偷偷记录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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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面容只有沈问秋,没有其他。
第37章 二手书36
第一本笔记本写完以后,正好得了一张沈问秋的照片,陆庸喜的不得了,不怎么放都觉不够珍重。
他什么都记。
那说是“书”其实并不准确,应当更像是一本“日记”。
记第一行字的时候也很随意,没有用漂亮的本,后来再看就怎么看怎么觉得不上沈问秋。
沈问秋手靠了副驾驶座,挨近过去,态度温和地说:“对不起了。刚才您说的,我已经都记来了,离开会还有一会儿吧,我跟我们老板仔细说一。”
他们到得早,沈问秋坐在他旁,小声认真地给他讲了起来,笔记本上的摘要写的一清二楚、主次分明。
比他任何实验研究都要更上心,搞研究是于兴趣的驱使,但关于沈问秋的不是,就如一本能,是于喜的驱使。喜和兴趣不同,兴趣需要成果来满足,喜只是喜,多看他几,多了解他一,就够让陆庸觉得愉悦。
陆庸写:他衣服面没晒到的肤好白,看得我直心,我连看都不好意思看。但是晚上小咩洗澡,还让我去给他搓背,他的肤好细,我稍微用力就搓红了,轻了他又嫌弃洗得不够净。
便是自这一天开始。
笔记本上写的东西都是无聊的东西:比如沈问秋新买了一双鞋,又是某某牌的,新款,看来沈问秋喜这个牌;又比如,今天在堂沈问秋吃了红烧茄他很喜,改天去问问后厨叔叔有什么诀窍。
陆庸以前没有写日记的习惯,实验记录手册他写了不少,他无法分析动机缘由,像是灵而发,在遇见沈问秋那一刻起,那天晚上,他莫名地在笔记本上记录了来:
陆庸说不上是后悔跟沈问秋睡了,还是后悔不会再有的这次机会里他没能多几次。
各琐碎的小事,陆庸细无靡地记录了整整两年半。
正好到了目的地,他说:“先过去,我等再重新介绍一遍。”
最后总结:我为什么会对同为男生的好朋友脸红,我是变-态吗?
在去报的路上,我家的车跟一辆小轿车相撞。车上的男孩得好漂亮,他问我是不是中暑了,给了我一瓶冰可乐。后来到了学校,我发现我们是同班同学,还住一个寝室的上铺。
看这工作完成得多用心。陆庸心更凉了,侧面说明,沈问秋是真没觉得昨晚上那是多大事。
于是陆庸找一本讲装
陆庸一边听他说话,一边在心底安自己:往好想,起码这次沈问秋没跟他绝。沈问秋还愿意和他说话,比十年前那回发现他的书以后的态度要好太多了。
他看上去生惯养,我想,我得多照顾他。
本来他就是个没有文笔的理工科男。
好像很尽兴,又好像没怎么尝够味。
有时候也有一些比较格的记载,像是沈问秋夏天打篮球打多了,有晒黑了,在寝室换衣服有明显的晒痕。
喜是他一个人的事,他渴望能得到回应,但即便没有,也在他的预料之中。
陆庸对不能专心工作的自己尤其沮丧,太没用了。
200x年,8月1日,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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